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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发布

2020-11-03 发布424 次浏览来源:浙江在线记者:翁杰通讯员:钟欢欢

浙江在线11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翁杰 通讯员 钟欢欢)近日,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联合印发《浙江省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下称《方案》)。这是全国首个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根据方案,杭州市全域是该示范区的近期建设实施范围;2021年至2022年,建设范围将拓展至宁波、金华等地;到2025年,示范区建设将覆盖全省。

“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是推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推进‘建设全球数字贸易中心’的重大突破口。”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明确提出,浙江要“把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为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此次发布的《方案》,围绕数字贸易新基建、新业态、新场景、新能级和新体系等“五新”内容细化明确了23条建设任务,并提出108条政策制度创新清单。

具体来说,示范区建设包含“三区一工程”。即在高新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重点建设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核心区,打造数字服务产业最优生态圈;在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和云城,重点建设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数字云区,形成数字贸易带动增长极;在钱塘新区,重点建设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特色集聚区。此外,立足浙江自贸区4个片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沪嘉杭G60科创走廊、“义甬舟”数字贸易大通道等全省高能级平台载体,浙江要建设数字贸易集群建设工程。

《方案》细化了一系列建设任务目标,例如加快智算中心建设,争创长三角大数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加快数字贸易枢纽建设。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现这些建设任务,浙江要分“两步走”:到2022年,初步建成数字贸易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数字产业集聚、数字内容丰富、数字贸易便利、辐射带动突出的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为全国数字贸易发展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5年,要全面形成数字贸易新发展格局,打造与国际接轨、具有浙江特色的数字贸易发展机制、监管模式和营商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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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