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清单一项目” 强化浙江省属国企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
浙江在线4月14日讯(通讯员 赵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国企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国资委党委以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和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四清单一项目”为主要内容,突出“四个注重”,对23家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效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浙江国企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一是细化考评内容,注重全面系统。在考评内容上,年初下发浙江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围绕两个要点制定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力求具体清单式、项目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设置六大方面60条考评项目,全面涵盖省属企业实施固本强基、清廉国企、公司治理、人才强企、能力提升、铸魂聚力“六大行动”工作情况及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比如,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重点考评党员干部是否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解决学习中落实不到底、行动跟不上的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省属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重点考评是否健全落实省属企业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注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221111”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开展宣传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等;组织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做到选人用人导向鲜明、工作规范、风清气正,是否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是否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等;纪律建设方面,是否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是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否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等;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国企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是否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贯彻执行等。同时,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并纳入考评体系,确保“全方位无死角”。全面系统的考评体系为各省属企业抓好全年党建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参考,充分发挥党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压紧压实省属企业党委抓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等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创新考评方式,注重科学精准。在方式方法上,三类考评相结合,突出综合性、科学性、精准性。一是开展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每年召开省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各省属企业党委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和党群工作部(宣传部)负责人等参加,并邀请省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各省属企业单独形成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四个述职报告,汇编成册发至与会人员,省属企业党委书记围绕上年度党建工作点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进行现场述职。委党委书记、主任冯波声对23家省属企业进行逐一点评,对下一步抓党建工作方面需加强改进的方面提出要求。委领导、有关处室,各省属企业党委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对各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打分。二是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考评。从1月份开始,委党委派出10个检查考核组,由委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处室抽调人员,分别赴23家省属企业开展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考核组结合各企业现实工作情况,在各省属企业全面自查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职工代表、所属二级企业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等谈话,听取对省属企业党委抓党建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相关职能部门抓落实情况,深入了解掌握企业党建工作。三是开展党建义务监督员交叉随机抽查。创新考评方式,在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考评的基础上,组织省属企业党建义务监督员交叉随机抽查。2019年,省国资委从23家企业推荐确定了27名同志,组建起首批省属企业党建义务监督员队伍。义务监督员条件要求党员身份、中层副职以上、熟悉党建且从事党务工作5年以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公道正派、敢于担当负责。27名党建义务监督员分成6组,每组负责3-4家省属企业,每家省属随机抽查1家二级子公司(党委)及2家三级企业(党支部)并量化打分。
三是优化考评标准,注重实绩实效。突出“两个转变”,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优化考评标准。一是突出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强不强”转变。对部分尚未开展的工作或尚未建立的机制要求开展或建立,对已经开展或已建立的机制,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提升成效。比如,对“五五”基层党建项目计划(企业党委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部长、党群部长各抓1个示范党组织和薄弱基层党组织)实施情况,不仅要求建立联系机制,更要求薄弱基层党组织切实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不仅要求编制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更深入考评工作标准、管理规定的落实落地情况;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不仅要求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按期开展,更注重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标准和质量,切实解决开展标准不高、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轻实效问题。二是突出从抓党务工作向抓党建工作转变。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党建工作绝不等同于党务工作。在检查省属企业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慰问、党员档案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内统计、党务公开等党务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对各省属企业抓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注重党建工作实绩实效,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作为重要评判指标。比如:将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和省内“消薄”工作落实情况等同步纳入考评指标;同时,检查各省属企业是否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是否推行党组织“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管理,是否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等有效载体。
四是以整改促提升,注重结果运用。党建工作综合考评结果报送省委组织部,并列入企业年度等级考评,与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奖惩、评优评先等挂钩。各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向企业通报反馈,要求各省属企业对照书面反馈意见抓好整改、持续提升。现场考评和义务监督员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省属企业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限期予以整改。一些普遍问题、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同时,要求各省属企业抓好所属二、三级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健全完善集团党委对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分类指导、督查监督、综合考评、责任传导等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所属二三级企业党建工作,建立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有效落实,着力解决党建工作层层递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