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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01-01 发布1041 次浏览发文单位:余杭区经信局

1、支持企业争创上级荣誉。对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以上项目为对企业的梯度培育,给予差额奖励。对区外首次引入的专精特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一年后给予相应级别奖励。支持企业强化产品建设,对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奖励100 万元。

2、支持企业加大工业投入。四类”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工业投入项目的,按培育等级追加补助。列入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工业投资项目的,在原补助基础上,追加补助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 20%。

3、支持企业产业链协同。对四类专精特新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产业联盟等形式,带动区内其他规上工业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采购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5%给予奖励。其中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大企业大集团,对列入大企业大集团企业政策培育并给予相应奖励。兑现总额以地方财政贡献超基数增量部分为限,通过智能制造、研发创新、推广应用、市场营销、人才使用和空间保障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5、降低企业金融成本。对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速在10%及以上,通过银行贷款开展技术创新类项目(项目需列入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备案)的,给予已实际支付的贷款贴息补贴。其中对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银行贷款同期一年期LPR的20%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给予银行贷款一年期LPR的20%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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