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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区内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1-02 发布991 次浏览发文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萧政办发[202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萧山区内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萧山区内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管理办法

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本区实际,现就我区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畅通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通道,破解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中的行政障碍,鼓励企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有序调配、创新发展,避免优质企业外迁。建立健全利益分享机制,处理好各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推进各区域的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和税收增长,促进各镇街平台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长姜永柱任组长,常务副区长程晓东和副区长王润东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投促局、规划资源萧山分局、萧山税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具体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相关问题。

三、工作流程
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渠道,按以下工作流程推进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工作。
1、畅通渠道。各镇街平台作为责任主体,要动态排摸并实时掌握属地企业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需求,对不能就地落地的企业,要及时向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需求申请;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产业布局要求,直接向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转移申请。
2、项目匹配。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土地、厂房、楼宇等资源储备库,根据报送的拟转移企业的产业特点、建设规模、布局意向、安置条件等要素,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导向和布局,向具备承接转移企业能力的镇街平台或者企业进行推荐、踏勘、匹配。
3、推动落地。达成初步匹配意向后,由相关镇街平台共同提供涉及的企业、基数等资料,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就企业转移具体条件进行协商,确定具体转移方案。而后根据确定的企业转移方案,各单位履行相应责任,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推进企业搬迁转移。

四、分类施策
原则上为上年度实际入库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若有特殊情况,由镇街平台说明。

1、整体搬迁类。即企业从某一镇街平台整体搬迁并变更到另一镇街平台。
税收分成:搬迁当年度不调整。从下一年度起,设置5年过渡期且在财政体制存续期内,按照企业搬迁当年度财政贡献存量部分由“转出方”获得;同时5年内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由“转出方”和“转入方”按照3∶7分配。5年后,财政贡献全部归“转入地”。
统计数据:搬迁当年度不调整。从下一年度起,按所在地统计原则,其产生的投资、产值、增加值、营收、外贸等经济指标归“转入地”统计。企业经济指标已归“转入地”统计的,对“转出地”的投资、产值、增加值、营收、外贸等经济指标的考核基数给予相应的核减。

2、新设企业类。即原企业不变,在另一镇街平台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
税收分成:新设立企业在新地单独结算。
统计数据:新设立企业按所在地统计原则,其产生的投资、产值、增加值等经济指标原则上归“转入地”统计。

3、新设基地类。即原企业不变,在另一镇街平台新设生产基地(非独立法人)。
税收分成:新设生产基地增量部分以产值或营业收入为依据进行税收分成。
统计数据:经济指标归注册所在地统计。变更当年不调整。从下一年度起,根据新增部分调整考核基数。

4、注册变更类。即注册地址变更为新地,但原生产基地保留。
税收分成:变更当年度不调整。从下一年度起,设置5年过渡期且在财政体制存续期内,企业变更当年度财政贡献存量部分由“原生产基地”所在地获得;增量部分以产值或营业收入为依据进行税收分成。
统计数据:经济指标归注册所在地统计,并对“转出地”的经济指标考核基数给予相应的核减。

5、特殊类别。如三江创智新城等平台与镇街交叉管理的区域。
税收分成:属于镇街辖区因管理职能调整归属平台的,原镇街所属企业的税收分成归属不变;新增企业产生的税收由平台与镇街之间按照7∶3比例分成;若原镇街其他区域存量企业,搬迁或新设至交叉管理区域,则平台与原镇街之间按照前4类情况操作。
统计数据:存量企业统计数据由原镇街继续统计,新增企业归平台统计。
其他未明事宜,按照区委区政府会议纪要或按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五、加强统筹
1、提升统筹意识。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以避免优质企业外迁为首要目的,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提升服务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策激励措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激发企业进行有序跨镇街平台发展的积极性。
3、提升责任意识。企业跨镇街平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牵头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各镇街平台要深入搜集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企业需求,实现信息互通、利益共享。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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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