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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出口名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发布1261 次浏览发文单位:杭州市商务局

各区、县(市)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提高杭州市对外贸易核心竞争力,我市将继续开展2023年度“杭州出口名牌”评审认定及2020年度“杭州出口名牌”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请各地根据《杭州出口名牌认定办法》和《杭州出口名牌评分细则》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进行申报。

二、切实做好复评。

“杭州出口名牌”有效期为三年,请各区、县(市)组织发动2020年度“杭州出口名牌”企业参加复评(名单见附件5),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予重新认定。

三、做好材料审核。

“杭州出口名牌”申报材料编制目录按评分细则顺序依次排列,并编注页码。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统一用A4纸装订,在材料侧脊由上到下打印申报品牌和企业名称。自主品牌出口情况查询申请表(附件4)请单独报送,无须装订。

请各区、县(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签署初审意见,于2023年10月25日前正式行文(含附件6)和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及附件4一式一份上报市商务局,并同时将附件2、3、6的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

联系人:金燕飞

13735891339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