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局室、经开国控集团,各兵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开发区创新型企业挖掘和培育工作,建立基于定量评价、非传统财税政策、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加快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精准施策能力和工作体制机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积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2月22日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冲刺国家级开发区第一方阵,创新提质、对 标一流、赶超跨越,主动挖掘、培育、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成 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广、引领产业技术变革的“硬科技”创新型 企业;破解企业服务痛难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形成适应高质 量发展要求的精准施策能力,以新治理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深度融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实施对象与应用场景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对象为开发区内登记注册,有研发投入 的科技型企业(以所得税加计扣除为依据),包括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以及建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等。
第三条 创新积分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
(一)优质企业培育库建设场景应用
通过将各类企业、人才计划、创新平台等认定指标与创新积 分指标进行精准匹配,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重点培育企业,不断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等各类企业培育库建设。
(二)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应用
推动企业创新积分与银行风控评估体系对接,支持金融机构 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创新积分贷”等信贷产品、定制化融资产 品和各类增值服务。加强与风险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合作,推进投贷联动,切实降低优质创新企业融资难度。
(三)政策精准扶持场景应用
根据企业创新积分和排名情况,完善企业创新积分相关奖励 支持制度,对创新积分排名在开发区靠前或进步的企业给予奖励 探索实施“创新券”政策倾斜、人才优惠、教育医疗保障、要素 成本减免等奖励;对总积分较高或技术创新单项积分较高的企业,予以优先推荐科技项目评选、创新平台推荐等扶持。
(四)企业个性化服务场景应用
积极运用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为不同阶段和不同发展情 况的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企业指标预警机制,对企业短板 指标、积分下降过快的指标进行预警和跟踪,积极主动上门服务, 了解企业发展难题和困境,协助企业开展资金、技术、人才、市场、平台等资源对接,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第三章 积分规则
第四条 结合开发区企业实际,重点突出对研发创新能力方 面的评估,形成创新积分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技术创新、成长经营、辅助指标三大一级指标及23个二级指标。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按照年度营收大小,一类(小于1000万)、二类(1000万-1亿元)、三类(1亿元以上)三个组别,分类设置指标及权重。一类企业总分200分,技术创新指标和成长经营指标基础总分125分,辅助指标75分。二类企业和三类企业总分220分,技术创新指标和成长经营指标基础总分160分,辅助指标60分。辅助指标包括正向指标即争先创优指标和逆向指标即限制指标,其中正向指标为加分项,逆向指标为减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具体指标和积分规则在当年经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的企业当年积分为0:
(一)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
(二)因偷税被立案查处;
(三)列入失信黑名单;
(四)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情况。
第四章 操作规则
第六条创新创业局于每年6月前对上一年的企业基础数据 开展分析、计算和转化,根据企业创新积分计算模型,生成每家企业的创新积分评价结果。
第七条企业可在“企安心”系统平台、微信小程序和“浙里办”APP设置登录入口,获取本企业创新积分的总分、细分指标分值情况、企业创新画像等信息,同时获取发展建议、政策推送、金融对接等创新积分应用功能。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