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有料会员
登录注册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第三季度省消保委发布投诉情况 家电成投诉重灾区

第三季度省消保委发布投诉情况 家电成投诉重灾区

2019-10-15 发布406 次浏览来源:杭州网记者:汪晓筠通讯员:任倩影

湖州市吴兴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因家中空调制冷出现故障,王女士便在网上搜索空调维修服务,通过网络预约了一名自称是湖城某商场维修部的师傅。师傅上门经过拆机检测发现空调需更换零部件,而零部件需等待配货。经协商,王女士同意预先支付维修费用,之后便一直联系不上维修师傅。经调查了解,该商场维修部并无该名工作人员,王女士联系的是山寨维修点。昨天省消保委发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受理情况,这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根据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9年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03件,解决11753件,投诉解决率95.5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5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28件,加倍赔偿金额22万元。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
  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

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投诉性质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31.67%,售后服务问题占24.16%,合同问题占16.68%,价格问题占7.92%,虚假宣传问题占6.06%,假冒问题占2.32%,计量问题占0.50%。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72%以上。

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7343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1769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24.1%,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及日用商品类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服务类投诉4960件,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1083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0.77%,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销售服务及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等四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空调消费投诉成为夏季投诉热点

1月,台州市天台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于女士投诉称,其于去年9月在天台石晓庆家电经营部购买了4台格力空调,共付款17200元。1月23日 ,空调出现故障,格力官网维修人员检修发现空调器内外机上条形码、出厂编号均被人为磨除,其中1台机身标注2018年6月出厂的查询显示2015年在山东省济南市就已安装。维修员表示这是造假产品,不能予以保修。于女士遂投诉至天台县消保委,要求卖家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经调解,被投诉方拒不承认欺诈行为,不愿意赔偿,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卖的不是假货。在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下,于女士已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每年夏季都是空调消费投诉的高发期,空调不制冷、漏水、安装纠纷、售后维修乱象等问题层出不穷。据统计,今年1-9月,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空调消费投诉1144件,其中第三季度空调投诉量为723件,占前三季度投诉总量的63.2%。

其中,投诉的主要问题为空调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如空调购买使用后不久便出现制冷效果差、制冷液遗漏、出风口异响、外机漏水、噪音大等问题。因空调安装产生纠纷,如工作人员未按规范操作导致安装质量不达标、变相收取高空安装费、打孔费、空调管费等费用等;售后维修乱象,如收费不合理、无病乱修、小病大修、配件以次充好等;售后质量难以保障,在三包期内出现故障售后迟迟不来维修,厂家与商家相互推诿责任,同一问题反复维修仍不能解决;售后维修遇“李鬼”,消费者在网上搜到的400、800开头的售后电话有可能是山寨版的维修点电话,维修人员上门后往往随口叫价,维修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且不出具正规发票,消费者想维权也较难找到明确主体;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等行为;消费者付款后卖家拖延发货和上门安装时间,甚至收款后关门跑路,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

13735891339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