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有料会员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 > 关于支持企业稳产增效的若干政策意见

关于支持企业稳产增效的若干政策意见

2024-04-01 发布30 次浏览发文单位:桐乡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主体活力、稳定生产经营,实现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助力经济社会稳健发展,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1.鼓励企业增产增效。2024 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一季度工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2024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0.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2.支持产业供应链互助。2024年一季度互助销售订单(首次合作)达500万元(含)以上,给予供需双方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季度销售订单(首次合作)达1000万元(含)以上,给予供需双方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支持企业稳岗用工。对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参加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赴省外开展劳务招聘活动的本市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家的招聘补贴(参加多地多场可重复享受)。

4.支持制造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对固定资产投资高于5000万且2024年一季度投资额高于500万元的项目,在2024年一季度进行贷款贴息支持,其中单个企业单次获得的贴息标准不高于1.5%,贴息资金不超过20万元;“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壮腰工程”企业实施的项目贴息标准不高于2%,贴息资金不超过30万元。

5.鼓励服务业稳岗促产。对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分行业(年营收1亿元及以上限上批发业、年营收5000万元及以上限上零售业、年营收3000万元及以上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三个行业类别,以统计库分类为准)按增速(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按1-2月错月数)各取前10名,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鼓励企业用于激励经营团队骨干人员。

6.鼓励服务业发展壮大。对2024年一季度月度新进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7.降低企业国际物流成本。对一季度出口额增长10%以上企业(以集团公司口径计算),按照增量部分给予一定国际物流费用奖励,其中,增量部分分别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5万元和30万元。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外贸“新三样”产品出口超3000万元以上企业,增量部分给予5‰以内物流费用奖励,限额50万元。

8.支持居民消费扩容提质。2024年一季度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含市镇两级财政)。

本文涉及的奖补政策不与地方财政贡献及一事一议相挂钩,实行竞争性分配,政策具体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桐乡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4年3月22日

13735891339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