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部署要求,根据工信部等七部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和《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制高办〔2024〕18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温州市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docx
温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