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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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我办制定了《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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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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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智能计算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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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省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告业是生动展现企业良好形象、提升产品知名度、不断激发消费热情的有效手段,在繁荣经济、推动就业、激发创新、服务民生、传播社会良好风尚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当前,全省广告业发展总体稳健,呈现主体多元化、创新多维化、形式多样化等特点,但在要素支持、人才引育、降本提质、业态创新、合规发展、产业升级等方面仍制约我省广告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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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
为优化我省消费环境,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国内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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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81号),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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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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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在浙江省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的函》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为扎实有序推进全省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现将《浙江省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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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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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入推动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现将《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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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创意设计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现将《浙江省创意设计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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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力提效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更好地恢复和扩大内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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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法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技术水平,促进建筑业技术创新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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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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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释放家居消费潜力,促进家居消费提质升级,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