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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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陪跑空间发展的若干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构建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助力杭州高新区(滨江)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现就进一步推进创业陪跑空间的发展提出如下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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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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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领头雁、排头兵、先行者的奋斗姿态,始终聚焦高质量,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高能级平台,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县)域范例提供坚强的经济保障,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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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减负降本工作部署,结合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强化清单管理 提升减负效能”2023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制定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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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新一轮传统制造业振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重要指示精神,再造县域传统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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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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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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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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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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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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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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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庐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知识产权的融资功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桐庐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桐庐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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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现提出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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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为优化我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条件,促进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激发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结合我省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管局修订了《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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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在降本提质、要素支持、营商环境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省个体经济高质…